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财文〔2017〕140号),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的第32号令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强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应当在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严格控制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国有资产交易。
通知中明确指出,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负责为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提供专业服务,向财政部报告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由中宣部、财政部等5部委在中宣发〔2011〕49号文中明确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指定进场交易平台,始终不忘初心,坚持履行国家级定位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深圳文交所将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不断提升市场融资功能,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文化产业行业资本市场,为国资国企改革、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图
1.前期咨询准备工作
2.转让方提出转让申请
3.文交所受理审核
4.审核是否通过
是
否
5.是否发布信息
6.重新申请
(请转到第2条)
是
否
7.信息发布
8.免予信息发布
(划拨等)
(请直接跳到18条)
9.登记受让意向及审核
10.N家竞买
N=1
12.期满
无竞买方
N≥2
13.确定
竞价方式
签订
委托协议
请直接跳到第18条
14.是否
延长时间
是
否
15.举行竞价(拍卖、网络竞价、招投标等)
请直接跳到第7条
16.项目结束
(退还保证金)
否
17.竞价是否成功
是
18.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19.交易价款结算
20.审核出具交易凭证
21.交易公示
22.资产移交
及权属变更
23.领取交易价款
请直接跳到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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